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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人广告 招事不少

1999-09-26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梁杰

日前,北京三元东桥的三环路旁立起了一块巨型立邦漆广告牌,独特的创意、缤纷的色彩非常引人注目,过往的司机都忍不住要多看几眼。但自广告牌立起后,该处路段已连续发生多起追尾事故。

据中科院交通心理研究专家徐联仓教授介绍,司机在行驶中,眼睛集中注意的应是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,设在路边的漂亮的广告牌,往往干扰了交通标志,吸引了司机的目光,为交通事故埋下隐患。我国《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》中有明确规定,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设置广告牌、宣传标志牌。但关于城市道路上如何设置广告牌的法规还没有。

目前,北京市主要道路边上立起的大型广告牌,无论面积还是高度都是普通交通标志牌的2至3倍以上,更有甚者,有的颜色、字体、图案等都与交通标志牌极为相似,很容易令司机混淆。因此,交通专家呼吁:请警惕“视觉杀手”,让这些“道路杀手”远离司机视线,不要让它们成为交通事故的帮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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